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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 湖北女子醉酒,与男子产下婴儿,误以为婴儿身亡将其抛弃

来源:幼儿乐育儿资讯网 时间:2022年05月11日 10:06

原标题:湖北女子醉酒,与男子产下婴儿,误以为婴儿身亡将其抛弃

“当时我是推开过他的!”4月18日,黑龙江哈尔滨,一名群众在道里区正阳街道的垃圾桶内,意外发现了一名已经奄奄一息的女婴后,立即报警求助。5月9日,该婴儿的女母亲面对记者的采访,道出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内幕。

原来婴儿的母亲是刚一名满18周岁的女子,其当时瞒着家人在厕所生出婴儿后,因见婴儿全身冰凉、没有呼吸,就用毛巾包着,将其扔进了垃圾桶。当时其个人也因出血过多昏迷。

而对于婴儿父亲到底是谁?女子声称她是在2021年7月份朋友的聚会上醉酒后,被对方强行为之的。据女子描述称,当时她有推开过对方,但没反抗过他。事发后,她一直没敢和身边的人说,所以一直瞒着这事,直到婴儿出生事发后,大家才知道她的经历。

让人气愤的是,婴儿的亲生父亲不仅否认这件事,还将女子拉黑。目前,女子已经报警,警方已介入调查。

那么从法律上来讲,该怎么看待这起事件呢?

首先,如果警方调查后确认女子是在醉酒且有推开对方动作的情况下,被婴儿父亲强行为之的,那么“父亲”的行为,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,需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刑法规定,不论行为人是使用暴力、胁迫手段,还是其他手段,只要妇女是处于不知、不会、无法或不能反抗状态下,被违背意愿发生关系的,构成强奸罪,处3-10年有期徒刑,如有法定加重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注意,如果警方调查确认属实的,那么造成女方怀孕且生下了婴儿,将会是行为人在量刑时从重处罚的一个重要情节。

其次,女子疏忽大意,在没有确认孩子是否死亡的情况下,将其扔进垃圾桶。这种行为将有可能涉嫌过失犯罪,但具体怎么定性,将要视其行为造成了什么后果来确定。比如说,因其“过失”造成了婴儿死亡或重伤的,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重伤罪。

刑法第235条规定,过失致他人重伤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第233条规定,过失致人死亡的,处3-7年,情节较轻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有网友说,女子构成“遗弃罪”。

实则不然。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,对年幼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,情节恶劣的行为。此罪行为人的主观上是“明知”的。

在本案中,根据女子的说法,其是在误以为婴儿已经死亡的情况下,才将其扔进垃圾桶的,因此理论上其主观上是不明知的。

当然,一切都要等警方调查取证,方可下最后定论。

最后,希望本案例能给大家带来警醒作用,即无论在任何时候,饮酒必须要适量,切勿因贪杯而导致发生严重的后果。更重要的是,作为男人,无论在什么情况下,都要尊重女方,否则法律绝不轻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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