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资讯 台湾:招募未成年者出境犯罪最重判十年半

台湾:招募未成年者出境犯罪最重判十年半

来源:幼儿乐育儿资讯网 时间:2023年05月09日 17:10

中新网5月9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台立法部门9日三读修正通过“组织犯罪防制条例”部分条文,意图使他人出境实行犯罪,而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组织者,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并处200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以下罚金。

台立法部门4月27日并案审查行政部门函请审议及“立委”所提“组织犯罪防制条例”部分条文修正草案。

现行条例第4条第一项条文规定,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组织者,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并处新台币1000万元以下罚金。三读通过条文规定,意图使他人出境实行犯罪,而犯前项(第4条第一项)之罪者,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并处2000万元以下罚金。若成年人招募未满18岁之人加入犯罪组织,而犯上述之罪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
三读通过条文重点也包括,具公务身份或经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,若犯招募他人加入或资助犯罪组织等行为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,并增订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组织、资助犯罪组织的没收规定,扩大没收范围,彻底剥夺组织犯罪的不法所得。

此外,以言语、举动、文字或其他方法,明示或暗示其为犯罪组织的成员,或与犯罪组织或其成员有关联,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的场所聚集3人以上,已受该管公务人员解散命令3次以上而不解散的行为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并处300万元以下罚金。

另外,犯“组织犯罪防制条例”之罪,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者,不得登记为公职人员候选人。三读通过条文,将“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者”,改为“经判决有罪确定者”。

相关推荐

台湾:招募未成年者出境犯罪最重判十年半
防范未成年学生涉网络犯罪 学校大有作为
3名未成年嫌犯被核准追诉 维护法治尊严让作恶者无所遁形
恶意犯罪 年龄不是挡箭牌
吉林一地法院调研报告:农村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多
“核准追诉邯郸3名未成年” 正义在路上
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要永远走在“严”的路上
最高法发布意见:在离婚案件中提示关爱未成年子女
斩断“隔空猥亵”隐秘黑手
奶粉里有金属丝?“顾客”录制开箱视频要求商家“退一赔十”

网址: 台湾:招募未成年者出境犯罪最重判十年半 https://www.youele.com/newsview10809.html

所属分类:母婴宝典

推荐资讯